中央“以奖代补”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来源:人民日报  2011/7/4 10:18:43 最新新闻     收藏

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

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按24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地方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和审核报告进行复审,国家发改委根据复审结果下达项目实施计划,财政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奖励金额的60%下达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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