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个别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
来源:全景网  2011/7/27 13:31:20 最新新闻     收藏

国家发改委周二发出通知,在对各地报来的2010年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的初审中,发现其中存在多项问题,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发改委称,从审查情况看,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存在十项问题。一是节能量计算不正确,部分项目节能量明显偏大,个别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二是节能量不符合要求;三是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要求;四是改造内容不属于支持范围;五是项目未在项目实施地申报,而是在节能服务公司所在地申报;六是部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比例不足70%;七是财政奖励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偏高,部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甚至高于项目总投资;八是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明显不合理;九是项目信息不全;十是部分项目与中央财政节能技改项目重复。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立即组织对本地区已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自查,各地自查工作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部将对各地区已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并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国家发改委强调,部分地区还存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地方配套奖励资金不到位、对外地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地区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予奖励等问题,应立即予以整改。对2011年8月15日前没有整改到位的地区,将暂停安排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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