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及展望
来源:《电器工业》  2011/8/10 13:14:20 最新新闻     收藏

编者按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能源供应面临诸多挑战,节能减排已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在传统的节能模式下,企业承担着节能投入大、节能效果不达标甚至失败等风险,致使许多企业裹足不前。有没有一种“零风险”的节能方式呢?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合同能源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践证明,它不仅是一种富有效率的专业化节能服务机制,而且对于我国产业经济的整体进步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尚面临不少困难,需要政策的扶持及各方的共同关注和参与。可以预见,在能源持续紧张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将拥有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合同能源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时首先在美国兴起的,目前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具有良好前景的新兴产业。一方面,我国各行业存在着大量在技术和财务方面都可行的节能项目,具有巨大的节能空间和市场潜力,急需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另一方面,随着节能减排压力的不断增加,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这必将催生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继智能电网之后的又一新兴产业。
为此,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据估算,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空间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左右,这对于我国电器生产企业来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重要机遇。为此,本文对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一些全方位的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兴起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这种“不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的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已成为一种新兴的产业。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及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
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截至2009年底,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还是新兴产业,与其它新兴产业一样,也面临着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存在着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此,国家一直在努力解决制约这一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我国制订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同时还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行政法规。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4月以国办发〔2010〕25号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在国办发〔2010〕25号文件里,明确了我国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我国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我国鼓励加强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是: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2.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例如: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对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3.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4.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此外,我国安徽、山东、北京等省(直辖市)也都出台了地方性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如2009年,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据该办法,政府资金支持的对象主要包括针对本市公共机构、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及存在的困难
国电集团下属的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2009年与江西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项EMC节能减排项目协议。根据协议,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将负责改造江西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台20万千瓦机组,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节能产生的效益将由双方共享。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将投资近1亿元,对两台机组的锅炉燃烧系统、点火系统、汽轮机流通部分等项目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改造后,江西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每发一度电,预计能节约至少35克煤,污染物的排放也将达到国家标准水平。如果这个项目按照机组年利用小时4500小时计算,预计每年可节约7万多吨标煤,可减排二氧化碳17万多吨、二氧化硫1200吨、减少燃油消耗400多吨,各项指标都将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项目如能按期完成,江西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实现扭亏为盈,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也将获得超过200%的投资收益。据了解,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EMC项目。
总结我国的EMC项目,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筹资困难。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刚刚起步,由于其业务性质尚未充分被人们所认识,潜在的能源服务公司在初创时要从资本市场中筹措资金是十分困难的,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能源服务公司初建期尚未建立商业信誉,没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作为支撑,因此较难获得客户信任和商业贷款。在中国目前还没有普遍建立起完善的贷款抵押或担保的机制,商业银行难以给新的能源服务公司或其客户提供贷款。
二是市场不够成熟。市场环境也常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面临的一个问题。诸如企业节能认识不强;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还不能提供全方位节能服务;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渠道有限,缺乏经济激励政策;如果市场诚信不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较大,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
三是需要加强诚信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功,需要双方的真诚合作。一方面,客户要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以及企业用能的真实情况,客户的不诚信行为往往会给节能服务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另一方面,有些节能服务公司只做销售或项目,不管服务,不能保证节约能源,或提供的设备使用年限不符合要求,在合同期内节能效果较好,合同期满节能效果大幅下降,使客户难以享受长期稳定的节能效果。
四、美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最新情况
当前,方兴未艾的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已经成为美国发展速度最快的新兴产业。1990年至2008年,美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产业复合年增长率达19.6%,2006年产业收入达38亿美元,2009年这一数字上升到了58亿美元。业内人士预计,今后数年,美国节能服务产业复合年增长率仍将达到两位数。
近年来,美国能源服务业并购风起云涌。许多独立的能源服务企业不断被大型跨国建筑设备制造商、能源公司和电力公司收购。电力公司等公用事业企业开始重新涉足能源服务业。能源公司也大做环保文章,走服务多元化之路,进军能源服务市场。尤其是一些能源服务企业被建筑设备制造商并购后,依托母公司庞大的分支网络、销售团队和内部解决方案,将节能服务与设施管理服务进行捆绑,提供节能服务已经成为推销公司产品的重要营销手段。美国合同能源管理企业重视在纳斯达克上市工作,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加快企业发展。
美国政府将节能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在美国2009年经济刺激计划中,美国政府拨款185亿美元直接用于提高能效。其中,50亿美元用于住宅节能改造,40亿美元用于联邦政府机构建筑节能改造,20亿美元用于节能项目的税收抵免。美国总统奥巴马明确要求对75%以上的联邦机构大楼进行现代化改造,包括更新老化的供暖系统,安装节能灯等,提高联邦政府部门的节能水平。同时,要求改善200万户美国家庭的能源效率,节省能源支出。这都为能源合同管理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五、抓住机遇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创新
尽管我国政府为推进能源合同管理作了大量工作,我国的节能产业也在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但是仍然需要大胆探索,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合同能源管理创新。
首先,需要认识并走出合同能源管理误区。我们通常认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对象是大型用能、用电企业,而没有将合同能源管理与各行各业的节能减排特别是居民节电、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结合起来。有人简单地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就是节能减排,还有人简单地认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就是让企业少用能、少用电。
其次,很多电器企业也没有意识到合同能源管理对本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只简单地认为,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能降低本企业的电费就可以了,而没有意识到,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将导致节能产业大发展,节能产业的大发展将需要以节能技术的飞跃和提升为前提。与此同时,将给生产节能产品的厂家,特别是能量消耗计量仪器仪表、节能仪器仪表、节能软件硬件开发等方面带来的巨大商业利润机遇。
第三,将合同能源管理与用电需求侧管理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电网企业为重要实施主体、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的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在具体工作中,主动发挥实施主体作用,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坚持节约用电和高效用电相结合、有序用电和科学用电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动社会节能减排,努力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仍需探索如何实现将用电需求侧管理与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机结合,需要探索智能电网合同能源管理的新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需要积极推行峰谷电价。在大力推广热泵等节能技术,实施能源替代项目,引导用户科学用能,节约用能方面,电力企业作了大量工作。据了解,“十一五”以来,我国累计新增热泵供热(冷)面积7550万平米,推广节能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绿色照明、高效电动机等项目22.1万个,开展电采暖、农业电力灌溉、陶瓷窑炉电加热和金属电热处理等能源替代技术项目1.58万项,电蓄热(冷)空调容量新增约492万千瓦,实施能效电厂项目三批共计661个。通过实施需求侧管理累计节约电量435亿千瓦时,节约标煤约1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700万吨。如果注重峰谷电价,将为合同能源管理产业注入新鲜血液,极大程度地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四,政府要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加强服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也需要帮助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资本重组和在创业板证券市场上市。
要重视节约能源的立法工作。美国政府在上世纪70年代就推出了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帮助政府机构用最有效的办法实施能源管理。2005年,美国能源政策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新建大楼至少应比现有建筑条例节能30%。为此,2007年8月,美国能源部专门出台能源管理行动倡议,要求所属建筑设施5年内实现节能30%、节水16%的目标,确保每年减少9000万美元的公用事业费支出。如果我国能够出台或颁发一些具体的、具有强制性约束条款的节能法规,将极大地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
此外,有关单位要注意科研攻关,大力开发生产与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密切相关的仪器仪表等电器产品。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才能为节能服务公司赢得用户支持、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公平合理的基础条件。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规定,2010年10月20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必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对此,也需要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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